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1月 11, 2008 第八篇 福音的真理壹 人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貳 律法是監護人,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參 基督來到以後,律法就過去了肆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 一 人本於信基督得稱義 二 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三 人向律法死了,叫他可以向神活著 四 人有基督活在他裡面 五 人成為新造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五篇 8月 05, 2025 ▶ 第四十五篇 作神的兒子憑著靈而行(二) 兒子的名分─神經綸的目標 從神類 救贖與重生 神的造物與神的兒子 是受造之物的生活,還是兒子的生活 經歷三一神 憑著三一神而行 三種教訓 閱讀完整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