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二篇 12月 19, 2008 第四十二篇 基督的兩次顯明壹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 一 為要將自己獻給神為祭,好除掉罪 二 為要完成永遠的救贖 三 為要成立新約 四 為要遺贈新遺命貳 兩次顯明之間 一 進入諸天之上的至聖所 二 顯在神面前 三 作大祭司,在真帳幕裏供職 四 執行新遺命參 基督的第二次顯明 一 與罪無關 二 乃為拯救 1 使我們的身體得贖,改變形狀 2 使我們得著釋放,脫離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 3 使我們得榮耀 4 使我們得完滿的兒子名分 5 使我們得著對神的全享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五篇 8月 05, 2025 ▶ 第四十五篇 作神的兒子憑著靈而行(二) 兒子的名分─神經綸的目標 從神類 救贖與重生 神的造物與神的兒子 是受造之物的生活,還是兒子的生活 經歷三一神 憑著三一神而行 三種教訓 閱讀完整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