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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



第二十一篇 律法的重申(十四)  
十一 關於以色列人出去與仇敵爭戰   
1 不要怕馬匹、車輛、比他們多的人民   
2 祭司對百姓說話   
3 官長要告訴百姓   
4 官長進一步對百姓說話   
5 官長指派軍長   
6 百姓臨近城要攻打的時候,要對那城宣告和平   
7 以色列人把交在他們手中之城的男子都殺盡,但婦女、孩子、牲口、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都可以取為掠物   
8 耶和神所賜以色列人為業的這些城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都不可存活   
9 以色列人圍攻一座城,那裏好作食物的樹不可毀壞  
十二 關於在被擄的人中,娶美貌的女子為妻  
十三 關於長子的名分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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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第三十九篇 在神聖的準則和腳蹤裡憑著靈而行 兩種的『行』 呼求主的名 朝著目標而行 憑著靈作準則而行 憑著新造而行 追求基督並得著基督 實行召會生活 照亞伯拉罕和保羅的腳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