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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八篇


 第八篇福音的真理

壹 人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

貳 律法是監護人,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

參 基督來到以後,律法就過去了

肆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

一 人本於信基督得稱義

二 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

三 人向律法死了,叫他可以向神活著

四 人有基督活在他裡面

五 人成為新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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