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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利米書生命讀經第十三篇



第十三篇 以色列干犯耶和華的罪,與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懲罰(六)以色列破壞耶和華的約 

壹 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的約  
一 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出來,到西乃山的那日立的  
二 十條誡命之律法的約   
1 前五條誡命   
2 後五條誡命   
3 律法的頒賜是要試驗人並暴露人   
4 十條誡命的律法因人的肉體而軟弱    
a 律法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、並屬靈的    
b 人是屬肉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  
三 基於人遵守律法之行為的約   
1 不像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,也不像賜給新約信徒的恩典之約   
2 不是本於人對神的信,乃是本於人靠自己的行為  
四 以色列在律法的試驗下完全失敗   
1 不能遵守律法    
a 他們的罪性無法改變    
b 他們的心詭詐,無法醫治   
2 需要基督作耶和華他們的義   
3 需要得著神新約裏神聖的生命同這生命的律

貳 以色列破壞律法的約,與神對他們的懲罰  
一 以色列破壞律法的約   
1 因著他們敬拜偶像   
2 因著他們邪惡的行為  
二 神對以色列的懲罰   
1 是為著祂的聖和義的緣故所需要的   
2 至終神轉向他們,並憐恤他們
參 申言者耶利米的反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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