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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所羅門作王(一)
第三篇 所羅門作王(一)
壹 所羅門作王
貳 所羅門的出身
一 從大衛王所生
二 為拔示巴所生
三 極其有罪的源頭,蒙了神的赦免
參 所羅門的名
肆 登國位
一 由他父親大衛王合法的命立
二 由撒督、拿單、比拿雅正式的執行
三 由百姓公開的接受
四 由他父親大衛向神敬拜而祝福
伍 終結背叛的因素,以堅立他的國
一 判亞多尼雅死刑
二 解除亞比亞他大祭司的職位
三 判約押死刑
四 任命比拿雅作元帥,撒督作大祭司
五 判示每死刑
六 國位在所羅門手中堅定
陸 娶埃及王的女兒為妻
一 破壞屬神的聖別子民與屬撒但系統的子民中間的分別
二 不受神律法的規律和約束
三 在完成神經綸的事上沒有順從神
四 放縱肉體情慾的徵兆
五 為他將來的墮落立了根基
柒 尋求神
一 愛耶和華,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
二 在邱壇獻祭燒香
捌 尋求智慧
一 耶和華於夢中向他顯現
二 求耶和華賜他智慧和明白的心,好判斷神的民
三 他的請求蒙神喜悅
四 所羅門知道該在何處向神獻祭
玖 判斷兩個妓女爭執的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