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三十六篇 那靈的工作終結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(一)
壹 子的去為著靈的來
壹 子的去為著靈的來
一 子在肉體裡去
二 子成為靈來,作另一位保惠師
三 子差遣保惠師,就是子作保惠師來
貳 那靈的工作
一 使世人知罪自責
1 為罪
a 罪的源頭
b 眾人都從魔鬼那古蛇而生
c 眾人生來就有蛇毒
d 眾人都在亞當裡生在罪中
e 眾人生來就被定罪
f 眾人生來就死在罪中
g 都在罪的奴役之下
h 信入子是從罪得釋放惟一的路
i 不信入子是叫人滅亡惟一的罪
2 為義
a 子已經來且受死,滿足神公義的要求
b 子已經復活去到父那裡,作父滿足的證明
c 子當作義賜給信徒
d 信徒在子裡得稱義
e 信徒從魔鬼這罪的源頭得釋放
3 為審判
a 審判是為看魔鬼的,他是罪的創始者,死的起源,所有罪人的父,以及世界的王
b 這世界的王已經在十字架上,在基督的肉體裡受了審判
c 罪人若不信入子,就要與魔鬼在一起,同受他所受的審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