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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



第三十六篇 那靈的工作終結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(一)
壹 子的去為著靈的來 

一 子在肉體裡去 

二 子成為靈來,作另一位保惠師 

三 子差遣保惠師,就是子作保惠師來

貳 那靈的工作 

一 使世人知罪自責  

1 為罪   

a 罪的源頭   

b 眾人都從魔鬼那古蛇而生   

c 眾人生來就有蛇毒   

d 眾人都在亞當裡生在罪中   

e 眾人生來就被定罪   

f 眾人生來就死在罪中   

g 都在罪的奴役之下   

h 信入子是從罪得釋放惟一的路   

i 不信入子是叫人滅亡惟一的罪  

2 為義   

a 子已經來且受死,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  

b 子已經復活去到父那裡,作父滿足的證明   

c 子當作義賜給信徒   

d 信徒在子裡得稱義   

e 信徒從魔鬼這罪的源頭得釋放  

3 為審判   

a 審判是為看魔鬼的,他是罪的創始者,死的起源,所有罪人的父,以及世界的王   

b 這世界的王已經在十字架上,在基督的肉體裡受了審判   

c 罪人若不信入子,就要與魔鬼在一起,同受他所受的審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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