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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 神選民之國的重新構成(二)
三 安排百姓的住處,並指派利未性事奉和辦理民事的官長
1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
2 安排和指派的記錄
四 祭司和利未人的記錄
1 同著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上來的人
2 在祭司約雅金的日子任職的人
五 為重建的城牆行告成之禮
1 眾民把各處的利未人招來
2 祭司和利未人自潔
3 尼希米派兩大隊人
4 獻大祭
六 指派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任,並供應他們的需要
七 在神選民以色列身上所施行的清理
1 照著律法,使一切閒雜人與以色列人離絕
2 潔淨神殿的庫房
3 除去在照顧利未人需要之事上的疏忽
4 除掉百姓對聖安息日的瀆犯
5 潔淨百姓,尤其是祭司,除去他們與外邦人婚娶的玷污
八 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任,又派百姓獻柴和初熟的土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