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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生命讀經第三篇


第三篇 燔祭-基督作神的滿足(一) 
壹 表徵基督,不重在贖罪,乃重在為神而活,使神得著滿足
貳 從牛群羊群中獻公牛犢、綿羊或山羊,或從鳥類中獻斑鳩、雛鴿  
一 按照獻祭者的鑑賞和能力獻上  
二 是能按著意志行動的生命  
三 是可以流血的生命  
四 強壯而雛幼  
五 沒有瑕疵
參 要獻在會幕門口  
一 在帳幕的外院  
二 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
肆 獻祭的人  
一 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  
1 表徵聯合,不是替換   
2 為著遮罪  
二 在耶和華面前宰祭牲  
三 剝去祭牲的皮並把祭牲切成塊子   
1 剝去祭牲的皮   
2 把祭牲切成塊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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