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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生命讀經第十四篇



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(七) 
肆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 
一 關於聖別的飲食   
1 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,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   
2 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 
二 關於幫助缺乏的人   
1 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    
a 要將十分之一取出來,存在城中,當作富餘,顯出美地出產的豐滿    
b 顧到利未人、寄居的、並孤兒寡婦的需要,使耶和華神更多祝福他們   
2 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   
3 借給窮乏的弟兄    
a 他們對窮乏的弟兄,不可忍著心不鬆手    
b 總要向弟兄鬆手,補足他的缺乏    
c 他們要謹慎,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    
d 給的時候,心裏不可有厭煩    
e 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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